由于橡子园亚洲基金II未能在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计划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募集和筹建工作,根据《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沪府发【2010】37号)规定,及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和引导基金出资意向书的约定,现决定取消橡子园亚洲基金II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资格,特此公告。
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08-20